關于新增道路執(zhí)法取證設備抓拍違法行為的
公 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優(yōu)化道路通行環(huán)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擁堵及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實際,對部分路口新增違法抓拍取證設備點位及具體采集違法行為公示如下:
電子警察設備設置地點
廣安路與大牙線路口
香道路與大牙線路口
建設路與建新街路口
金堤路與美利大道路口
G230國道1612km+20m處(香道路口)
G230國道1616km+850m處(田莊路口)
G230國道1617km+350m處(賈莊路口)
G309國道625km+400m處(崔莊路口)
以上路口電子警察設備新增抓拍駕駛機動車不按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機動車逆向行駛、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行為;
以上執(zhí)法取證設備抓拍的違法行為自公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后開始啟用,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邯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廣平縣大隊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