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全市公共場所實施健康碼和新冠疫苗接種記錄聯查的通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類甲管”相關要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適齡無接種禁忌人群應該做到“應接盡接”。為進一步落實好我市新冠肺炎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工作,盡快構建免疫屏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市將在全市公共場所實施健康碼和新冠疫苗接種記錄聯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8月20日起,全市辦公樓宇、居民小區(qū)、醫(yī)院、賓館酒店、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旅游景區(qū)、游樂場所、電影院、文化館、圖書館等公共場所,按照“誰主辦(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安排專人對進入人員進行健康碼、行程碼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記錄“三碼”聯查,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要核實登記姓名、電話、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進入。
二、各類重點場所和公共場所要將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名單報送屬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小區(qū)直接報送至社區(qū)居委會,屬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社區(qū)居委會收集信息后統(tǒng)一報送至本地防控辦,由本地防控辦推送至未接種人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防控辦,進一步做好宣傳動員和接種服務工作。
三、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舉辦的會議、培訓等,原則上無接種禁忌癥而未接種新冠疫苗人員不得參加。
四、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對因未接種新冠疫苗(有禁忌癥除外)而引發(fā)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責。
五、需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的,請隨身攜帶身份證及醫(yī)療機構相關診療記錄、疾病證明等,前往屬地二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開具。
六、希望廣大市民出入全市公共場所時,積極配合相關管理單位,執(zhí)行健康碼和新冠疫苗接種記錄聯查要求,避免因接種新冠疫苗不及時而帶來出行和工作的不便,請無禁忌而尚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快接種,確保應種盡種、早種快種。
請大家攜起手來,一起努力,鞏固全市來之不易的新冠疫情防控成果,共同保障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邯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