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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駕駛員開著刺眼的遠光燈在市內(nèi)行駛
當晚21時30許,機動執(zhí)勤大隊民警接上級指令,在人民路與前進大街設(shè)卡開展交通違法查緝行動。此時,一輛開著刺眼遠光燈的白色轎車緩緩駛向治理點,民警立即示意其關(guān)閉遠光燈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jīng)過核查,民警發(fā)現(xiàn)女駕駛員的駕駛證上存有多項違法記錄均為處理,處罰達21分。其中一項較為嚴重的違法行為曾是5月17日該女子因駕駛機動車超過規(guī)定時速80%不足100%,被磁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一次性記12分。換句話說,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積違法記分達到12分是不允許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所以,該女子將再次面臨被處罰。
女駕駛員面對民警詢問一臉“懵”
當被問起具體情況時,該女子卻表現(xiàn)的一臉“懵”,對自己開車違法毫不知情,還質(zhì)問起“這樣不能上路行駛嗎”。不管女子用什么態(tài)度來面對自己的錯誤,都不能改變犯錯的事實。隨即,民警當場開設(shè)“法律講堂”,將此次涉及到的法律條文逐一作解釋,并將事后處理流程詳細告知。
在民警的教育下,女子后悔不已,主動接受處罰
最后,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女子意識到自己違了法卻不以為然不自知的嚴重后果,誠心接受了處罰。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該女子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對其進行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而該女子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積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也將面臨罰款200元、扣證的處罰。與此同時,由于駕駛證被暫扣,該女子還需要通過參加學(xué)習(xí)和考試,成績合格后才能再次駕駛機動車。
在此,邯鄲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有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時刻做到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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