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為確保春運期間道路安全形勢平穩(wěn),邯鄲交警邯山大隊在南環(huán)路與左西街交叉口設置了臨時檢查點,對過往重點車輛進行檢查。早晨6:30,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白色SUV,在距檢查點20米左右時突然停車,駕駛位和副駕駛位上的兩人正在調(diào)換座位。
發(fā)現(xiàn)情況后,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停進行檢查。一開始,副駕駛位上的男子并不承認自己有換座行為,后在民警的再三詢問下,終于頂不住自身的心理壓力,向民警承認確實是自己駕駛了機動車,因為自己是無證駕駛,在看到民警后才趕緊換了座位。
最終,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二款的規(guī)定,針對男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罰款1000元;女子,即車主,因其把二類機動車交給未取得駕駛證的人駕駛,處罰款1000元。這正是換座高招難逃法眼,正副駕駛雙雙被罰!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