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殺害腦癱女兒獲刑15年 稱孩子是他生的有權(quán)殺
11月24日上午,李鳳國殺害腦癱女兒一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李鳳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
李鳳國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其辯護律師馮正斌稱,李鳳國本想把孩子治愈,但希望破滅了,他“實在是崩潰了”。
李鳳國在哈爾濱做保安工作,租住在香坊區(qū)哈平路的一套房子里,2017年4月10日晚,他勒死女兒后下樓將電線扔到垃圾堆里,并將女兒的衣物等生活用品焚燒。次日清晨,他撥打警方電話投案自首。
李彥慧今年16歲,先天性腦癱,不會走路,說話不清,是一級智力殘疾人,李鳳國和前妻帶其四處求醫(yī),雖有好轉(zhuǎn),但生活仍然不能自理。李彥慧8歲時,她的生母與李鳳國離婚,之后,李鳳國再婚,又一次因為李彥慧的問題而離婚。
事發(fā)當晚,李某下班回到了簡陋的出租屋。那天,李某慧來月事,弄得衛(wèi)生間到處都是,李某說了她幾句,她也不做聲。晚上11點,李鳳國喊女兒去燒水洗腳,李彥慧磨磨蹭蹭,晚飯時喝了二兩白酒的李鳳國越想越生氣,起身用剪刀把屋里晾衣服的電線繩剪下套成圈,套住了李彥慧的脖子。
李彥慧留給父親的最后一句話是“爸爸放了我,我以后聽話”。
受審畫面。網(wǎng)絡圖
對話李鳳國辯護律師馮正斌
李鳳國曾希望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就行了”
每日人物:李鳳國的女兒是什么情況?
馮正斌:先天的腦癱,從小不會走路,不會說話,后來治療一段時間好一點,會走路了,也還是費勁,但是智力還是不行,就是七八歲小孩的智商,而且斷斷續(xù)續(xù),時好時壞。
每日人物:李鳳國是個什么樣的人?
馮正斌:他的生活要求很簡單,不是說大富大貴,就是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就行了,但是這樣都沒得到,比較心灰意冷,我懷疑李鳳國存在精神問題,他父親三十多年的精神病,他們家有精神病遺傳史,但李鳳國鑒定了之后,不符合司法醫(yī)學上鑒定的精神病,我們也沒有繼續(xù)探討這個問題。
每日人物:李鳳國的家人呢?
馮正斌:說起家庭的時候,他非常無助,為什么無助呢?他親生父母、兄弟姐妹沒有給他籌過一次錢,也沒有來看他一次,家庭很不溫暖,很冷漠,可以說根本就沒有愛。
每日人物:李鳳國的第二次婚姻怎么樣?
馮正斌:第二次婚姻,這個妻子人非常好。李鳳國的這個女兒呢,腦癱,經(jīng)常敗壞家里的東西,用剪刀把衣服給剪了,用開水把電腦主機澆了,踩著大小便滿屋子走。
后媽領(lǐng)這個孩子去看病,別人說,你看媽媽對你多好,她說,這不是我媽媽。后媽風里雨里送她去學校,這孩子跟老師撒謊說,這個媳婦兒在家不給她飯吃。讓李鳳國也產(chǎn)生了錯覺,覺得媳婦真的對孩子不好,其實不是這樣的。這個媳婦兒是忍無可忍,最后離婚了。
這個媳婦是做慈善機構(gòu)的,她沒有親生子女,收養(yǎng)了兩個殘疾孩子,現(xiàn)在都長大了。
李鳳國本“打算把孩子運到老家埋了”
每日人物:李鳳國爭取過孩子生母的諒解嗎?
馮正斌:如果和孩子生母達成諒解的話,能減刑,誰知道這親媽根本不出面。聯(lián)系上了,法院都親自到吉林去了,她根本就不見,如果她諒解的話,很有可能減刑五年。
每日人物:她為什么不見法院的人?
馮正斌:她和李鳳國離婚的時候,孩子八歲,孩子判給李鳳國之后,她也沒有盡任何義務,她就是說,你們就別來找我了,這個事跟我沒啥關(guān)系。離婚的原因,也是覺得這個孩子是個負擔。
每日人物:他自首,法院沒有酌情考慮減刑嗎?
馮正斌:他本來不是想自首,殺人之后,他跑到第二個前妻那里,說把那個孩子殺了,這個媳婦害怕了,就連哄帶騙,逼他自首的。其實他本來是想去借錢,打算把孩子運到老家埋了,想跑。
“希望破滅了,實在是崩潰了”
每日人物:李鳳國的生活狀況是怎么樣的?
馮正斌:他是農(nóng)村來的,又不是說有哈爾濱市戶口,可以申請低保什么的。做保安一個月也就兩千塊錢。租的房非常簡陋,正常人都住不了,簡陋到什么程度,家里除了桌子和床,最大的家用電器就是收音機。房租可能就是一兩百塊錢。生活也是相當困難,根本就是慘不忍睹。
每日人物:他的錢都花在哪里了?
馮正斌:給女兒治療。東三省都跑遍了,黑龍江武警醫(yī)院,大連的醫(yī)院,長春的醫(yī)院,他都去了。一年的醫(yī)藥費都得三萬多,有人問,這他一年才掙兩萬多,怎么支付得了三萬多的醫(yī)藥費?他是怎么呢,他帶孩子看病,去給醫(yī)院打工,說我也不要錢,但是你給我醫(yī)療費降低點就行,康復治療,按摩什么的這個費用給降低一下。他買的藥都不是有醫(yī)保的藥,都是最便宜的藥。他也讓女兒上學,上了一段時間,后來這孩子鬧著,不去了,就沒繼續(xù)上。
每日人物:他一直在給女兒治病,最后怎么把女兒殺了呢?
馮正斌:李鳳國一直是想給她治好,但是當時從美國來的一個挺權(quán)威的專家,說孩子十六歲還是這樣,就已經(jīng)完全治愈不了了。希望破滅了,再一個是這個孩子一直鬧他,實在是崩潰了。說起來也不容易,一個男人,帶著個女孩,青春期,來例假都是當?shù)南窗′痰?,還得帶她去看病,這事兒放誰身上,誰都做不到。
每日人物:他殺了女兒,后悔嗎?
馮正斌:這個人言語少,比較內(nèi)向,老是愁眉不展,最多的時候就是哭,文化程度也不高,就是小學文化程度,他沒有什么法律意識,剛開始的時候,他甚至認為是,這孩子是他生的,他就有權(quán)利殺?,F(xiàn)在也開始懺悔,后悔了,不該殺人。
來源:每日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