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41歲的蒲某,家住勉縣新街子鎮(zhèn)。2016年4月,因女兒腳扭傷,丈夫安某多次打電話向駕校結識的醫(yī)生黃某請教如何護理。同年7月的一天,蒲某翻看丈夫的手機時發(fā)現(xiàn)丈夫與黃某的通話記錄,便懷疑丈夫與黃某有染,以致丈夫與自己感情不好。蒲某偷偷記下黃某的手機號,多次打電話、發(fā)短信辱罵黃某,黃某解釋過幾次后便不再理會。蒲某卻誤以為黃某的忍讓是心虛的表現(xiàn),心里越發(fā)認定黃某就是自己的“情敵”。
今年3月22日上午7時許,蒲某與丈夫安某因瑣事吵架,安某一氣之下駕車外出。當日14時許,安某返回家中后仍不理蒲某,蒲某覺得與丈夫關系越來越差的原因都是因為黃某勾引丈夫所致,遂心生報復黃某的念頭。其偷偷將一把菜刀用一個塑料袋包裹好夾在腋下,沿小路來到黃某上下班必經(jīng)的橋頭伺機報復。
當日15時許,下班回家的黃某途經(jīng)橋頭時下車與人打招呼,蒲某便上前先打了黃某一耳光,隨即持菜刀在黃某右面部砍了一刀,后一把抓住黃某的頭發(fā),又在黃某的左面部、下顎各砍了一刀,后被路人奪下菜刀,并將黃某送往醫(yī)院救治。經(jīng)鑒定:黃某面部損傷為輕傷二級。近日,蒲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勉縣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