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昆明鐵路公安處獲悉,截至目前,昆明鐵路公安在2017年春運期間,在轄區(qū)各火車站共查獲旅客攜帶的各類違禁物品64617余件,其中危險化學品884.8千克,煙花爆竹62404響。
據(jù)昆明鐵路公安處介紹,在查獲的鞭炮中,最大一組共3000響,延展開足有20米長。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若受熱、擠壓或遇到火星,極易發(fā)生爆炸,一旦將其攜帶上車,會嚴重威脅乘客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列車的安全運行。
依據(j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guān)規(guī)定,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公安民警將依法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同時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