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女士表示,昨天凌晨,她下飛機后在國內T1航站樓出口等出租車。一輛金建公司的出租車行駛過來,梁女士告知司機目的地并上車。出租車行駛到機場高速路口,司機表示要調頭回機場接人拼車,遭到梁女士拒絕,司機便要求其下車。“當時處于車輛疾速行駛的高速路段,又是晚上,為了安全考慮,我拒絕下車,要求司機按約定行駛到目的地”,梁女士說。
梁女士稱,司機多次表示必須回機場拼車接人,梁女士拒絕拼車,“如果他堅持要拼車的話,可以把我放回航站樓”。但司機不同意將其送回原地,表示不怕投訴,最終將其趕下車,放在機場高速路段。梁女士說,約10分鐘后,她在高速入口攔了一輛出租車。
昨天,金建出租車公司一谷姓負責人回應說,該公司一司機在機場運營時的確拉過梁女士并正常打表,行駛中,梁女士看到起步價不是13元,對此提出異議。司機解釋說,夜間起步價和車價比白天要高,車費在100元左右。但梁女士表示,平時打車費用就是80元左右,到目的地后,只給司機80元。谷姓負責人表示,因出租車不可以議價,司機沒有同意梁女士的要求。隨后,梁女士提出讓司機靠邊停車主動要求下車,梁女士在機場高速輔路下車后,司機掉頭回機場繼續(xù)運營。
對于出租車公司稱梁女士因對車價有異議主動要求下車的說法,梁女士回應說,自己對出租車的起步價沒有異議,是司機為了拼車找的借口,“我不在乎起步價是多少,只要司機打表計價就可以”。(記者馮華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