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檢察院以強奸罪對石某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介紹,2014年2月,在北京做小生意的李女士認識了石某,二人很快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因石某性格偏執(zhí)又自私霸道,李女士不久后與其分手。
2014年6月20日晚,李女士在街邊賣東西時,石某偶然經(jīng)過看到了她,遂上前與其攀談。李女士不愿意理他,收拾好東西離開。石某一直跟著李女士,提出想好好談談。
為了不暴露自己的住址,李女士在公園里坐著,等石某自己覺得無趣離開??芍钡酵砩?0點多,石某一直對其糾纏不休,李女士又礙于與石某之前的關系沒有報警,想叫朋友來幫忙,但手機沒電了。
當晚11點多,得知租住的地下室已經(jīng)關門了,石某提出讓李女士去他租住的賓館,單獨開一間房給她。疲憊了一天的李女士沒帶身份證,又回不去住的地方,便跟著石某來到了賓館。在賓館房間里,石某提出想最后發(fā)生一次性關系,李女士嚴詞拒絕,大聲呼救,卻被石某用被子捂住,將其強奸。
事后,李女士報警,警方將石某抓獲。
在公安機關,石某否認強奸李女士,并稱李女士與自己是萬年前的夫妻,現(xiàn)在李女士拋棄了自己要遭到報應。經(jīng)鑒定,石某并無精神病。
偶遇前女友并將其帶到賓館內(nèi)強行發(fā)生關系,男子被抓后辯稱,自己和前女友萬年前是夫妻,前女友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