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手一賣就能賺到錢
遇到這種“好事”
你會心動嗎?
警察提醒你
當心攤上大事
不信來看下面的真實案例
典型案例:
2023年3月14日,武安市公安局西土山派出所接到局反詐中心下發(fā)一條"涉詐"手機卡線索后,立即展開調查。
經工作,民警發(fā)現(xiàn)該手機卡實名認證卡主并不知情。經民警細致工作,確定為3月5日,其手機被他人借用后,手機卡丟失。隨后,民警以此為線索,通過大量工作,將三名違法人員郝某某、張某某、崔某某抓獲。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郝某某、張某某、崔某某如實承認了3月5日下午,三人以打電話為名義借用他人手機,趁其不備盜竊手機卡,之后進行販賣獲利50元的違法事實。
目前,違法行為人郝某某、張某某、崔某某已被依法治安處罰。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要問了
賣一兩張卡有這么嚴重嗎
警察告訴你
有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不但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詐騙,還會用來進行網絡賭博、網絡販毒,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走賬,給公安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信息網絡犯罪團伙增加了額外的難度,這也是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禁而不止的根本原因。
那如果 出租銀行卡和電話卡
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呢
、出租個人名下銀行卡、銀行卡內進出資金涉及電信網絡詐騙的,公安機關會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銀行卡開戶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并對其實施懲戒,五年內不能新開銀行卡,不能辦理非銀行柜臺業(yè)務,不能使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業(yè)務;
出租、個人名下電話卡,涉及電信網絡詐騙的,公安機關會對電話卡開戶人實施懲戒,五年內不能新開電話卡,每個運營商只保留一個號碼,出租、電話卡達到一定數(shù)量,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會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銀行卡開戶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不僅如此
販賣“兩卡”不僅會受到嚴厲的懲戒
還會觸犯刑法
《刑法》第287條,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做出規(guī)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卡、U盾及對公賬戶、手機卡,一旦丟失要立即掛失,對于廢棄不用的身份證件、銀行卡、U盾、手機卡,應及時辦理注銷業(yè)務,不隨意丟棄、買賣。
深化法律觀念
不要貪圖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卡、U盾及對公賬戶、手機卡,以免對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造成影響,如果因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公安機關一旦查實,可能會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
加強社會責任感
發(fā)現(xiàn)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U盾及對公賬戶、手機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公平誠信的良好社會秩序。
對發(fā)現(xiàn)非法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U盾、手機卡、對公賬戶等違法行為的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