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恢復市主城區(qū)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的通告
為減輕交通擁堵,有效改善環(huán)境空氣質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起,恢復市主城區(qū)工作日機動車尾號常態(tài)化限行措施,限行尾號與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輪換。
一、限行時間
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五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 7:00-19:00;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本輪限行尾號為 :
星期一:限尾號 3 和 8
星期二:限尾號 4 和 9
星期三:限尾號 5 和 0
星期四:限尾號 1 和 6
星期五:限尾號 2 和 7
二、限行區(qū)域
三環(huán)路古城路(含)以內道路。
三、限行措施
對小型載客汽車、非營運客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以上均含外埠號牌和臨時號牌車輛)實行每天車牌尾號輪流限行的方式,尾號為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特殊時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對進入限行區(qū)域道路行駛的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執(zhí)行通行證和輪流限行車牌尾號規(guī)定。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車輛
1、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 ( 含旅游客車 ) 、殘疾人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校車,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班車通行證》的通勤班車 ;
2、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軍車 ;
3、環(huán)衛(wèi)、園林、道路養(yǎng)護的專項作業(yè)車輛,以及殯葬專用車輛、郵政專用車輛、金融運鈔車 , 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搶修通行證》的搶險車 ;
4、懸掛新能源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經批準的其他應急車輛。
五、限行處罰
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按闖限行處罰,罰款 100 元。
特此通告。
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