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8時許,永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指揮中心指令:家住永清縣某村的許某報警稱,自己母親(肖某)的銀行卡被盜。根據(jù)受害人反映,當日凌晨5時許,曾連續(xù)收到6次取款信息提醒,每次取款3000元。
接警后,永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展開調查,通過查詢得知,被刷銀行卡取款地點為固安縣一信用社。民警到達信用社后,通過調取事發(fā)當日凌晨5時許信用社及周邊商鋪的監(jiān)控錄像,進行查看分析,錄像里一名全身包裹嚴實、行跡十分可疑的男子很快納入了民警的偵查視線。民警在調取取款機監(jiān)控錄像時,還發(fā)現(xiàn)一個細節(jié),該男子在用自動提款機取錢時,只輸入一次密碼便將錢成功取出,通過這一細節(jié),民警初步分析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民警通過查詢視頻中該男子的車輛信息得知,該車系一輛黑色別克轎車,車主為蘆某,經(jīng)過調查分析,蘆某的丈夫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辦案民警一方面將賈某的照片與調取的視頻畫面進行分析對比,另一方面圍繞賈某的社會關系展開偵查。受害人肖某回憶稱:當初是賈某(報警人許某的表舅)開車帶著她到永清縣某農(nóng)村信用社辦理的銀行卡,由于自己對辦理的業(yè)務不熟悉,從始至終都是賈某一手操作完成的,賈某極有可能知道銀行卡密碼。11月28日,辦案民警依法對賈某進行傳喚。
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賈某(男,58歲,永清縣人)如實供述了自己因為急需用錢,于11月22日19時許,趁在親戚肖某家中喝酒之際,將銀行卡盜走,為做好掩飾工作,于次日凌晨在固安縣某農(nóng)村信用社自動提款機上共計取走18000元錢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賈某已被永清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河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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