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記者從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因犯詐騙罪,女酒托鄒某麗、唐某靜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十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從四川資陽和河北邢臺來到河南商丘市的鄒某麗、唐某靜均為22歲,二人在黑酒吧里做“酒托女”。經(jīng)查,2014年11月26日至29日,鄒某麗 與唐某靜在托頭、鍵盤手、傳號手、服務員、保安等重多角色的配合下,虛構(gòu)潘可欣、韓冰、趙媛媛、劉雨萱、韓小雅、安娜、周雅靜、夏小薇等虛假姓名,通過網(wǎng) 絡交友平臺將男網(wǎng)友誘騙至商丘市“黑豆咖啡”、“皇后舞吧”內(nèi),用劣質(zhì)紅酒和飲料勾兌后引誘男網(wǎng)友高價消費,從而騙取錢財。
庭審中,酒托女鄒某麗供述稱,2014年10月中旬,她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看到一條招聘信息,到商丘應聘后,被告知要做的工作就是通過社交軟件聯(lián)系上客人并約至咖啡廳,然后開始點單,稍坐一會兒后找各種理由離開,讓客人結(jié)賬。
“我的工資按照被騙客人消費額的20%提成,如果達到一萬以上將按25%提取。每次我和客人見面所使用的姓名都不一樣,但都以單身交友的名義把 客人約到指定的咖啡廳,我會抓住被騙男子的心理進行點餐,而且點的都是高于市場價幾十倍的低檔紅酒。在結(jié)賬時如果被騙客人沒帶那么多錢或者嫌貴,我會主動 和被騙男子湊錢一塊把賬結(jié)了,等被騙男子離開后,我再到店里領取幫被騙男子湊的錢。”
被騙男子之一季某某說,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點左右,“我的手機社交軟件上有一名陌生女子主動加我,說她是外地來商丘打工的,無親無 顧,心情不好,想找個男朋友。我一聽覺得怪可憐的,就說請你吃飯吧,她就同意了,并讓我在某某路與某某路交叉口等她。我們見面后,她提出去酒吧坐坐。到酒 吧坐下后她先要了一杯紅酒,這時服務員就拿著一個刷卡機過來,我就把我的銀行卡給了這名服務員,刷了650元。第一杯喝完后她又要了一杯,而這次是880 元。”
據(jù)季某某介紹,不一會功夫,該女子一共點了七次紅酒,消費一萬多元,全部是刷卡。后來女子說自己肚子疼,二人起身離開。沒想到的是,就在離開時這名女子又拿了三瓶紅酒打包帶走了。直至走到門口時,季某某感覺到了上當受騙,遂打電話報警求助。
后經(jīng)查實,2014年11月26日至29日3天中,共有22名男子分別與鄒某麗、唐某靜二人赴約指定地點見面,“消費”金額高達3.6萬余元。
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鄒某麗與唐某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 名成立。被告人鄒某麗與唐某靜能當庭如實供述自已的罪行,積極退贓,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根據(jù)刑法相關規(guī)定,遂對二人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