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過酒駕的“單”
卻不吸取教訓
抱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
再次觸碰酒駕“高壓線”
在第一次酒駕被處罰后
他依然沒有改掉酒駕的惡習
二次酒駕
違法曝光
案例一
11月19日22時,邯鄲交巡警支隊武安大隊與峰峰大隊民警在邯沙線馬莊丁字路口聯(lián)合治理酒駕時,查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的駕駛人孫某某,其呼吸式酒精檢測數(shù)值為7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孫某某為逃避處罰,竟稱“我要是不要這個車……”被民警回懟“不要車就不處罰你了?”
在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時,孫某某坦白,“我昨天剛拿出來本,明說了吧。”原來,孫某某于2023年1月份曾因酒駕被處罰,時隔不到1年,孫某某就已經(jīng)把教訓扔在了腦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孫某某將面臨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二
11月15日22時20分,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民警在新興大街與果園路交叉口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一輛號牌為冀D****的小型汽車駛入檢查點,民警讓駕駛人搖下車窗接受例行檢查,該駕駛人不但緊閉車窗,還在車內打起了電話。
面對民警多次提示,該駕駛人仍然沒有下車的意思,在民警進行三次警告后,該駕駛人才開門下車。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但檢測時,該駕駛人并不配合民警工作,一會要等會吹氣,一會要先打個電話。后經(jīng)詢問得知,該駕駛人一個多小時前與朋友一起吃飯,席間喝了三瓶啤酒。得知民警要帶其前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駕駛人這才配合民警完成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查詢得知,此次酒駕是該駕駛人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最終,民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人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并處以10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酒與車鑰匙不可兼得
無論何時
都不要抱有絲毫僥幸心理
因為飲酒后的您真的掌握不了
生命的方向盤
一次酒駕,終身記錄!
飲酒一分醉 駕駛十分險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切勿拿生命安全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