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臨時禁止低空慢小型和空飄物在相關區(qū)域飛行的通告
為確保河北省第十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六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期間重要活動現(xiàn)場空域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理條例》《河北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決定在重要活動舉辦期間加強低空慢速小型目標和空飄物〔以下簡稱“”(物)〕起降飛行活動的安全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飛時間
2023年10月6日0時至24時,10月8日0時至24時,10月10日0時至24時。
二、禁飛范圍
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河北工程大學邯臨公路以南、新區(qū)緯五路以北、107國道以西、荀子大街以東四周5公里為臨時空中管制區(qū)。
三、禁飛對象
“”(物),主要包括:輕型和、輕型、、、、、熱氣球、、、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等“”(物)。經(jīng)批準用于安保和應急救援等飛行活動的航空器和空飄物除外。
臨時禁飛期間,請相關從業(yè)單位、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通告規(guī)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邯鄲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