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隨即將駕駛人帶至一旁進行了進一步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式駕駛人田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58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將帶其前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驗,路上田某十分懊悔,一直在重復著這樣一句話:“都怪自己有點僥幸心理,我從不酒駕,喝完酒我也想找個代駕來著,但今天有人勸我,仔細一想就算了。”
最后,經(jīng)抽血檢驗田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0.68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