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動進行中
邯鄲交巡警支隊持續(xù)組織開展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區(qū)域整治行動
全面強化路面管控
嚴查嚴處酒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11月24日21時許,駕駛人靳某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邯館公路與經一街交叉口,被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民警查處。駕駛人靳某某稱:我就喝了一口,但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靳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4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后,民警依法將駕駛人靳某某帶至醫(yī)院進行血液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靳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3.69mg/100ml。
民警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依法吊銷靳某某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靳某某因危險駕駛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11月23日21時許,駕駛人李某某駕駛一輛小型貨車在邯館公路與經一街交叉口,被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民警查處。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李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2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李某某稱早上只喝了一杯白酒,但在看到數(shù)值后驚呼:“這么多!”隨后,民警依法將駕駛人李某某帶至醫(yī)院進行血液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1.87mg/100ml。
民警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依法吊銷李某某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李某某因危險駕駛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