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尋找次次密接人員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19時34分,接到盤州市疾控中心協(xié)查函:2021年10月28日我縣人員徐某某與確診病例謝某的密接羅某某同車廂,徐某某為次密接觸者。經流行病學調查,徐某某行動軌跡如下:11月3日16:30-17:30在鑫泰小區(qū)對面老李酥肉飯店吃飯;11月3日19:00-21:30在大樹灣小區(qū)附近京味齋蝎子王飯店吃飯;11月4日10:30-10:41在大潤發(fā)超市買菜;11月4日17:00-17:10在美食林超市買小米;11月4日20:00-20:15在翰林小區(qū)內祥云頂理發(fā)店理發(fā)。
請以上時段可能與徐某某接觸人員,看到通告后,在成安縣區(qū)域內的人員,請立即與成安縣疾控中心聯(lián)系,并向所在村、社區(qū)和單位報告,在成安縣以外的人員請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及所在鎮(zhèn)村(社區(qū))報告,并主動配合接受核酸檢測及其他防控措施。
請廣大群眾關注官方權威發(fā)布,主動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同時,要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戴口罩、一米線、勤通風、常消殺、不聚集、用公筷”,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保護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聯(lián)系電話:0310-5238326、0310-7269120
成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5日
大名疾控中心關于尋找次次密接人員的通告
2021年11月4日,大名縣疾控中心接到邯鄲市疾控中心推送的深澤縣新冠核酸檢測陽性焦某某的密切接觸者趙某某的報告后,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現(xiàn)將趙某某的行動軌跡公布如下:
2021年10月30日15時00分--19時10分從石家莊老火車站乘坐石家莊至大名長途客車。車牌號冀DH7182。
10月31日-11月3日,司機牛某(冀DH7182)每天上午10:00從大名縣長途汽車站出發(fā),下午約16:00從石家莊老火車站返回大名。
10月30日19:30趙某某在大名縣汽車站乘坐董某某的私家車返回家。
10月31日-11月4日,司機董某某每天兩次駕駛冀DW6709,往返于大名和邯鄲之間。
請同時間段同軌跡人員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及所在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報告,并主動配合接受核酸檢測及其他防控措施。
請廣大群眾關注官方權威發(fā)布,主動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同時,要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戴口罩、一米線、勤通風、常消殺、不聚集、用公筷”,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保護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聯(lián)系電話:0310-6580812、6582842、6582486
曲周縣關于實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獎舉報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十分嚴峻復雜,疫情輸入風險和壓力不斷加大。為全面發(fā)揮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用,充實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嚴防疫情輸入,保障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經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實行疫情防控有獎舉報。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1、近14天內,有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及中高風險所在縣(市、區(qū))、有陽性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的縣(市、區(qū))來(返)曲人員,本人不按規(guī)定向所在鄉(xiāng)村(社區(qū)、單位)報備,刻意隱瞞相關信息且隱瞞不報的,未納入排查管控的對象。
2、私自接納、容留14天內有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陽性病例所在縣(區(qū))等重點地區(qū)旅居史的來(返)曲人員,且隱瞞不報的。
3、與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過密切接觸且隱瞞不報的。
4、有發(fā)熱、咳嗽、嘔吐和腹瀉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但未到定點醫(yī)院發(fā)熱門診進行篩查的。
5、居家醫(yī)學觀察未能1人1居,居家期間不自覺履行居家健康監(jiān)測要求隨意外出的。
6、基層醫(yī)療機構及個體診所、衛(wèi)生室、民營醫(yī)院等醫(yī)療機構私自接診發(fā)熱病人的。
7、藥店等未按規(guī)定“一退雙抗一咳”四類藥品的。
8、編造、傳播虛假疫苗信息的。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方式舉報。
縣疫情防控辦:8858970
曲周鎮(zhèn):8892168
白寨鎮(zhèn):8916791
河南疃鎮(zhèn):8995988
侯村鎮(zhèn):8799667
第四疃鎮(zhèn):8441812
安寨鎮(zhèn):8943022
南里岳鄉(xiāng):8751901
槐橋鄉(xiāng):8732068
大河道鄉(xiāng):8950618
依莊鄉(xiāng):8788353
三、獎勵措施
1、舉報線索由縣防控辦查證屬實后,每次獎勵舉報人1000元。同一情形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2、舉報人應準確被舉報對象姓名、現(xiàn)詳細居住地址和未落實相應管控措施等情況,并如實本人姓名、身份信息、聯(lián)系電話等情況。
3、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詳實記錄,并交由專門核查專班核實查證。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負有排查管控工作職責的;檢舉內容含糊不清、無法查證的;檢舉的行為已被發(fā)現(xiàn)或正在查處的。
5、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相關個人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6、舉報人舉報的線索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并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對惡意舉報、弄虛作假、無中生有的行為,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曲周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