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燕趙晚報》融媒體報道 “咦,好端端的,銀行卡怎么突然被凍結了呢?”邯鄲市永年區(qū)沈女士在銀行取錢時,驚訝地發(fā)現自己陷入了一場糊里糊涂的官司。讓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經過咨詢當地法院,得到卻是一張已經敗訴達3年之久的民事判決書復印件,而此前她與家人從未接到過任何通知、公告等相關信息。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原永年縣人民法院(現為永年區(qū)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31日作出的“(2012)永民初字第3398號”判決書顯示:原告馬某與被告沈女士存在買賣合同糾紛,訴求被告沈女士償還所欠空調款49800元,并支付相應的利息。被告沈女士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且未答辯,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依法限被告沈女士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給付原告馬某空調款49800元及利息。如不服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
然而,沈女士直到今年5月份發(fā)現銀行卡被凍結時,才知道自己被人告上了法庭。她與家人急忙去永年區(qū)人民法院問個究竟,一個月后拿到那份早已審理終結的判決書復印件。
對于這份遲到了3年的民事判決書,沈女士是一頭霧水。她的確從馬某那里購買了價值10萬元的空調,因為資金問題沒有全款支付,兩人經過協(xié)商達成還款協(xié)議。事后,對方從未提起過打官司的事情。
沈女士表示,這些年來,她沒有接到過法院工作人員送達的開庭傳票、應訴、舉證通知、合議庭組成人員告之書,以及判決書回證、公告等。沒有這些信息,也就相當于失去了應訴、答辯、上訴的權利。
針對沈女士的疑問,永年區(qū)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解釋說,他們非常重視這起案件,目前當事人已經提出申訴,其間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向當事人一方送達通知、判決書,或公告等,目前已經立案審查。
據沈女士透露,由于銀行卡被凍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她于今年6月22日向永年區(qū)人民法院遞交民事申訴書后,9月30日再次遞交一份,至今還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