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chǎn)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chǎn)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用于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jīng)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澎湃新聞注意到,去年12月24日的第一次公開庭審中,吳謝宇就在自行辯護中表示認罪認罰,同時懇請法庭能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他說他正在寫自述材料,希望這份材料能給世人以警示作用。
談到對自己犯罪行為的認知,吳謝宇說:“我想去對他們說聲對不起,就是我的親人和朋友,我想去彌補他們。雖然我知道我現(xiàn)在毫無能力,但我至少可以勞動。我是沒有任何時間會浪費的,我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學習。”
據(jù)媒體報道,吳謝宇舅舅和姑父已經(jīng)原諒了吳謝宇,并且簽署了諒解書,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寬大處理。8月27日,吳謝宇姑父對媒體說,他還是希望吳謝宇能夠活下來,如果吳謝宇選擇上訴,他會全力支持。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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