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繼母虐童案”一審開庭,被告人辯稱是“教育式打罵”
新京報訊(記者 劉瑞明)4月15日,山西“繼母虐童案”在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庭審中,被告人王某蓉在看守所以遠程視頻的方式受審。王某蓉在庭審中辯稱,自己對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罵”。
檢方指控,王某蓉在與朵朵共同生活期間,經常以毆打、體罰、指甲掐、扭身體隱秘部位等方式虐待朵朵。2020 年以來,王某蓉又多次對朵朵小肚子、大腿根部、會陰部等身體多部位進行扭掐、毆打,致朵朵全身多處皮膚破潰感染、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構成虐待罪。
2020年春節(jié)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鈍性外力致被害人頭部受傷。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發(fā)現朵朵昏迷,遂將其送醫(yī)救治,經診斷,朵朵硬膜下血腫、彌漫性腦腫脹、大面積腦梗死。經鑒定,朵朵顱腦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構成故意傷害罪。
庭審現場,王某蓉辯稱,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沒有控制自己的脾氣,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了虐待罪,否認對朵朵有故意傷害的行為。
12時許,上午庭審結束,今日15時許,法院將對本案繼續(xù)審理。
4月14日,朵朵的父親告訴新京報記者,2015年,朵朵開始與王某蓉一起生活。2020年5月14日,被繼母王某蓉毆打至昏迷的朵朵,被緊急從山西懷仁市送往大同市第三人民醫(yī)院搶救。
大同市第三人民醫(yī)院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朵朵頭部硬膜下血腫,彌漫性腦腫脹,存在大面積腦梗死。同時,身上會陰部、臀部、雙側大腿內側有多處皮膚破潰并伴有感染,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貧血。
2020年5月15日早上,繼母王某蓉被當地警方傳喚。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山西省懷仁市公安局監(jiān)視居住。
2021年2月9日,山西省朔州市檢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