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抓嫖”騙錢,一年多作案6起終露餡
湖北荊門兩男子冒充警察專門“抓嫖”,作案時亮明“警察”身份后就表態(tài):不想被拘留就交5000元罰款。12月12日,兩人在實施作案時被舉報,其中一人落網(wǎng),一人在逃。14日,荊門市東寶公安分局龍泉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警方正督促另外一名嫌疑人主動投案。
12日上午10時許,67歲的老胡步行至荊門北門路匯合橋邊時,一名男子攔住了他的去路,拿出一個“黑本本”在老胡眼前晃了一下稱他是警察,然后詢問老胡剛才是不是做了違法的事,老胡當(dāng)即否認(rèn)。
“我是接到線人舉報你在此處嫖娼,老實配合可以從輕處理。”男子稱老胡嫖娼了,又一自稱警察的中年男子上前將老胡攔住,要老胡交代問題。之前的男子則拿出電話“匯報”說:首次嫖娼,能不能不拘留,只罰款5000元。打完電話,該男子讓老胡配合交錢,不然要吃苦頭。
老胡擔(dān)心兩人傷害自己,于是就假意告訴對方自己沒有現(xiàn)金,要回家拿。其中一男子就跟著老胡來到老胡家門口,等待老胡送錢出來。
到家后的老胡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女兒,其女兒隨后報警。接到警情的民警趕到現(xiàn)場將該“收款”男子抓獲。
在龍泉派出所,該男子很快承認(rèn)了自己并不是警察,并對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事實供認(rèn)不諱。經(jīng)查,該男子為唐某,今年43歲,是荊門沙洋人,無業(yè)。根據(jù)唐某的供述,民警前往抓捕其同伙康某(在逃),未果。
經(jīng)民警進一步審查,唐某供述,他和同伙康某于2016年8月在一茶館相識。當(dāng)年10月,兩人商量著冒充警察去敲詐“嫖娼人員”。之后,兩人多次作案,地點多在北門路、向東橋、老萊子路等地。每次都是由他負(fù)責(zé)盯梢,康某實施詐騙,其中最多的一次騙得5000元。據(jù)唐某交代,兩人共計作案6起。
唐某稱,兩人所使用的假警官證是在網(wǎng)上購買,每次詐騙成功后,如果騙到1000元,他能得到200元,如果騙到5000元,他會分到500至800元不等。
目前,唐某因涉嫌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罪已被刑拘。龍泉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還有很多當(dāng)事人沒有報案,警方希望在上述地點被敲詐的當(dāng)事人盡快與警方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