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鷹協(xié)會會長表示,事發(fā)路段正在修路,兩側“路不好走”。受訪者供圖
視頻顯示,一輛出租車沖進暴走團隊伍。網絡截圖
一支由中老年人組成的晨跑團,出發(fā)22分鐘后,在距離終點約30米的路段,遭到一輛出租車的沖撞,導致一人死亡,兩人受傷。
臨沂“暴走團”事件引發(fā)關注。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多位親歷者承認存在占用機動車道情形,但強調事發(fā)路段正在施工,處于半封閉狀態(tài),因而選擇“上主路”。而在律師看來,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肇事司機,均涉違法情形。
出租車撞晨跑團致一死兩傷
“閃電”怎么也想不起來,那名叫“商利生”(音)的男子,是什么時候,在什么位置加入的晨跑隊伍。事實上,在“閃電”看來,晨跑過程中有市民加入,是“常有的事”。
“閃電”是微信昵稱,這名臨沂籍中年男子,拒絕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真實姓名和職業(yè)。不過,“閃電”表示,自己是戶外組織臨沂山鷹運動協(xié)會的一名成員,是該組織的“晨跑團長”。
7月8日早上5點,山鷹“晨跑團”在位于臨沂市區(qū)的十二路橋集合,三十余名成員,穿著藍色或粉色的“團服”,排成兩列縱隊,前往4公里外的十一路橋。
現(xiàn)場視頻顯示,晨跑團成員以跑步方式行進在一條四車道的最左側車道。出發(fā)約20分鐘后,跑在隊伍前列的“閃電”估算了一下,此處距離終點,大約還有30米。
慘劇突然發(fā)生。5點22分,一輛藍色涂裝的出租車,突然出現(xiàn)在晨跑團同向車道的后方,并朝著左前方沖過去,途中,將多名隊員撞飛、甩下。
7月9日,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官微通報,“7月8日5時22分許,臨沂市蘭山區(qū)涑河北街與臨西十二路交會東50米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出租車駕駛人董某因操作不當,與正在晨練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發(fā)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傷,商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閃電”說,死者并非晨跑團固定成員,而是當天“即興”加入的過路市民,因此并不知道其具體姓名及家庭狀況。
承認占用機動車道
“不是我們故意要上馬路。”山鷹協(xié)會會長許貴林解釋,晨跑路段正在修路,兩側“路不好走”,而且當時路上車很少,所以晨跑團才會上機動車道。
現(xiàn)場圖片顯示,事發(fā)道路附近確實有藍色工程圍擋,并立有施工示意圖。路牌旁文字標注,“臨西十路至十二路之間半封閉施工,臨西十二路至西外環(huán)路綠化帶之間全封閉施工”。
“閃電”承認隊伍占用機動車道,他介紹,隊伍沿著這條路晨跑,已經有十多天,“平時沒什么車,加上時間也早,所以不覺得有問題。”他回憶,司機沖入人群后并未剎車,“反應很慢”。但“閃電”的這一說法,尚未得到交警部門證實。
資料顯示,事發(fā)地附近修建濱河大道的工程于今年6月底開工。臨沂交警部門稱,由于死亡鑒定書、司機的酒精測試等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雙方的責任劃分暫無結論。臨沂交警通報稱,事發(fā)后,出租車駕駛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 對話
隊伍平時活動“很注意安全”
涉事的山鷹運動協(xié)會秘書長田小雨不喜歡外界用“暴走團”形容這支隊伍。她說,盡管成員以中老年為主,但平時“很注意安全”,此事發(fā)生后,也并未影響日?;顒?。
“中老年占比很大”
新京報:發(fā)生事故的山鷹戶外協(xié)會,是一個怎樣的團體?
田小雨:團隊正式名稱叫蘭山區(qū)戶外運動協(xié)會,一般都叫山鷹運動協(xié)會。這是一個民間組織,只要人在臨沂市內,想要參加運動都可以加入。
新京報:現(xiàn)在的團隊是什么規(guī)模?
田小雨:按照登山、徒步、健跑這些不同的項目,分成若干個中隊,現(xiàn)在應該有50多個中隊了。人數比較多的中隊,有超過200人,少的也有幾十個,但是沒有一個確切的總數?;钴S成員過千是應該有的。
新京報:這些成員都是些什么人?
田小雨:都是臨沂市民,40后、50后到80后都有。總的來說年輕人不多,中老年人占比很大。
“平時很注意安全問題”
新京報:平時主要開展什么活動?
田小雨:一般就是健步跑,場地上會選擇附近的廣場,或者是河邊綠道這種空曠地帶。距離上,短的兩三公里,長的十公里也有,都比較隨意的。
新京報:活動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田小雨:一般來說就是在群里發(fā)布一下時間和集合地點,然后到了時間大家自行去參加,沒有強制性,所以每次活動的人數都不一樣,通常是二三十人一個團。
新京報:過程中會有什么注意事項嗎?
田小雨:拋開這次,其實平時一直是很注意安全的。比如成員都有團服,而且顏色都是很亮的。過程中有領隊,而且只能是女性,這樣隊伍不至于速度過快。另外,隊伍里還有專門的護隊、收尾人員。
“不能簡單貼標簽”
新京報:為什么這么多人參與健跑活動?
田小雨:團員年齡普遍偏大,相比較來說,徒步、健步跑是門檻最低的一種體育運動。
新京報:如何看待你們被稱為“暴走團”?
田小雨:其實團隊從來沒有這么稱呼過自己。這個詞本身是一個外來詞,在我看來,“暴走”的速度要求比較高,我們這種速度,不能叫暴走,這么叫不合適。
新京報:有沒有想過,為什么這么多人關注此事?
田小雨:現(xiàn)在社會上整體對老年人不夠寬容,之前發(fā)生的一些事情也強化了這種印象。我們這個團隊,主要成員都是中老年人,所以也導致了一些關注。團隊成員中,既有公務員,也有小商販,什么行業(yè)都有,我們與社會上的人都是一樣的,不能只是因為年齡,就貼上標簽。
新京報:以后還會不會開展活動?
田小雨:目前的團隊活動,是一切正常的,以后也會繼續(xù)舉辦。
■ 律師
“暴走團”司機均涉交通違法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表示,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暴走團”擅自占用機動車道,涉嫌道路交通違法。另外,組團擾亂公共交通秩序,亦屬治安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甚至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新年認為,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即便暴走團有錯在先,司機也應當及時避讓,確保安全。如果司機的行為最終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能證明活動組織者在路線選擇、安全提示等方面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同樣需承擔相應的賠償。
■ 鏈接
交警協(xié)調“暴走老人”入校鍛煉
今年六月,有媒體報道稱青島兩個老年暴走團,每天早6點后在街上暴走健身,而且走的路線是位于馬路中間的超車道。團隊里有人高舉著旗幟,昂首向前邁步。一些車輛只能慢慢跟在暴走團的后面選擇避讓。這些老年暴走團有二三十人,主要由中老年人組成。一些大爺大媽掉隊后,為了追上隊伍,會不顧紅綠燈一直向前,不看來往車輛,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6月18日,青島市李滄區(qū)交警部門經過協(xié)調,“暴走團”可以進入附近學校進行鍛煉。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煜 左燕燕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