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凌晨,一輛白色福特猛禽皮卡車瘋狂行駛,先后在解放街西橋巷、黃河路與慶豐街路口撞上6輛出租車,致1死多傷,皮卡車駕駛員逃逸。9月22日,記者從金鳳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肇事司機朱某某,被該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當天凌晨0時30分,被告人朱某某酒后、吸毒后駕駛一輛福特牌猛禽皮卡車,12分鐘內連撞6車。朱某某先在興慶區(qū)黃河路與西橋巷交叉路口,與被害人趙某駕駛的出租車(車上搭載被害人陳某某、楊某、沙某)、被害人金某某駕駛的出租車發(fā)生碰撞,造成4人受傷2車受損。隨后,朱某某駕車逃逸至金鳳區(qū)黃河路與慶豐街交叉口,又與被害人秦某駕駛的出租車(車上搭載被害人楊某某、麥某某)、被害人劉某駕駛的出租車、被害人灑某某駕駛的出租車、被害人鄭某某駕駛的出租車發(fā)生碰撞,造成被害人楊某某死亡、被害人秦某等3人受傷,及4輛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棄車逃逸。
事故發(fā)生后,被害人秦某、陳某某、楊某某被送往醫(yī)院救治。被害人楊某某因顱腦損傷死亡,被害人秦某及陳某某經鑒定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均為重傷二級,被害人楊某、沙某、趙某等均有不同程度受傷。2015年10月16日中午,被告人朱某某投案自首。
案發(fā)后,被告人朱某某賠償了被害人楊某某親屬經濟損失65萬元,賠償被害人秦某經濟損失85.8萬元,賠償被害人陳某某經濟損失41.9萬元,賠償被害人楊某經濟損失1.5萬元,賠償被害人沙某經濟損失1.7萬元,賠償被害人趙某經濟損失1000元。另外,賠償6名出租車司機共計13萬余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金鳳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朱某某酒后、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二級、多人受傷及六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