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銀行卡出售給別人
賣一張銀行卡
給你幾百元
開通網(wǎng)銀的或者開通U盾的銀行卡
甚至可以給你更高的價格……
遇到這種“好事”
你會心動嗎?
如果你照做了
就有可能成了電信詐騙的幫兇!
身份證、銀行卡,對于每個人而言都是十分隱私的重要證件,絕不能輕易交予他人,但是,面對金錢誘惑,難免有人會動心,不惜將個人賬戶“傾囊相授”......近日,永年區(qū)公安局偵破一起非法販賣銀行卡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
電信詐騙案 牽出倒賣銀行線索
近日,永年區(qū)公安局刑警大隊反詐部門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轄區(qū)居民張某名下一張銀行卡存在可疑交易信息,涉嫌電信詐騙。隨著深入調查,一個非法販賣銀行卡案件逐漸浮出水面。
調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嫌疑人張某明知販賣銀行卡是違法犯罪行為,但還是經(jīng)不住利益的誘惑,覺得這樣來錢快,抱著僥幸心理,竟自己主動到銀行辦理銀行卡,以每張每月300元的價格販賣給他人。
為蠅頭小利 竟辦12張銀行卡販賣
7月31日,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經(jīng)訊問,張某供述其在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間將自己辦理的銀行卡賣給他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辦當中。
截止被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先后販賣本人銀行卡12張,非法獲利4400元。
警方提醒 販賣銀行卡涉嫌犯罪
通常情況下,銀行卡被賣到收卡人手中后,會經(jīng)過層層加價進行轉賣,最終被詐騙、洗錢等犯罪團伙收購,用于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成為他們大肆騙錢的有利工具。使用公民個人身份信息開辦的銀行卡被用于販賣,輕則會影響征信記錄,如果銀行卡被用于犯罪,則可能還要承擔連帶責任。
今年以來,永年區(qū)公安局刑警大隊根據(jù)省廳、市局統(tǒng)一部署,本著“追根溯源、打治并行”的原則,充分行使職權落實責任,打防并舉最大擠壓“黑灰產(chǎn)”犯罪空間,共抓獲涉黑灰產(chǎn)犯罪嫌疑人30余名,有力震懾了涉黑灰產(chǎn)犯罪,嚴厲打擊了黑灰產(chǎn)犯罪人群的囂張氣焰。
警方提醒
實名辦理電話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提供給詐騙人員使用,只要涉及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件的,一律以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而刑事拘留,發(fā)現(xiàn)一起,堅決徹查打擊一起,絕不手軟。希望廣大群眾不要為貪圖小利,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平安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