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決不能跨越的紅線
作為出租車司機
更應該清楚這個道理
武安這名出租車司機
就因一時糊涂醉駕
丟掉了自己的“飯碗”
2022年11月6日,武安市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qū)查獲一起出租車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11月6日22時00分許,武安交警大隊大同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太行大道與裕華路交叉口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時,發(fā)現一輛出租車形跡可疑,民警立即對該車輛攔截進行檢查,沒想到司機下車后竟棄車逃跑,隨后被民警抓獲。經呼氣式測酒儀檢測駕駛人酒精含量為12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將駕駛人帶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
查處過程中,駕駛人一直喊冤,聲稱自己喝酒的地方離家沒多遠,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最終駕駛人將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經抽血檢驗,駕駛人血檢結果為143.9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人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