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鄲市紀委監(jiān)委指定武安市紀委監(jiān)委對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涉縣大隊原黨總支書記、大隊長王小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小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廉潔紀律,多次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guī)為多人非法處理交通違章,疏于管理導致多人多起涉嫌醉駕交通違法案件沒有依法查處到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聚餐飲酒;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毆打他人至輕微傷,把公權力當成謀私工具,利用職務之便,在人員招錄、職務晉升、工程承攬結算、定點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涉嫌犯罪。
王小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武安市紀委監(jiān)委研究,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