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12時許新馬頭鎮(zhèn)中隊民警在邱縣京廣線392公里處例行查車,一輛掛著魯P牌照的三馬車經過檢查站點,當民警攔下該車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眼睛有點紅,并聞到其身上有酒精的味道。民警請其出示駕駛證,駕駛人躲躲閃閃不愿拿出,隨后從車上拿出兩瓶礦泉水狂飲。民警立即將車輛控制,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經過酒精含量檢測儀的現(xiàn)場檢測,駕駛人杜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在進一步調查時發(fā)現(xiàn),49歲的他在2015年4月份杜某曾經被交警查獲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并進行了扣12分罰款一千元的處罰,也就是說,這是杜某第二次酒后駕車被查獲。
民警張鐵軍:我們查獲他的時候,他說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感覺沒有酒意了,還有抱僥幸心理,覺得交警不會查車,鋌而走險開車出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該男子將面臨行政拘留、罰款、吊銷駕駛證的處罰。民警告知其面臨的法律后果,該男子對自己二次酒駕的行為非常后悔。
來源:邱縣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