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72歲老漢孫某住進養(yǎng)老院后,和48歲的已婚護工趙某發(fā)展成為情人關系。此后,趙某多次找孫某借錢。由于懷疑對方欺騙自己感情和錢財,孫某購買電棍、菜刀等兇器,在賓館內砍殺對方未遂。日前,房山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孫某提起公訴。
>>事發(fā) 懷疑情人“看中錢”
72歲的孫某初中肄業(yè)后在家務農。由于家里拆遷,孫某曾一夜致富分得多套房產,不過由于婚姻生活不順,他先后兩次離婚,家中的財產幾乎分光。
去年9月,孫某住進房山區(qū)的普樂園養(yǎng)老院,由于性格開朗,他很快和48歲的護工趙某成為好友。相處一段時間后,趙某許諾自己馬上離婚和他結婚,并給他養(yǎng)老,二人由此發(fā)展成為情人關系。
去年9月底的一天,趙某稱自己家里蓋房急需用錢,便從孫某處借走5000元錢。此后,二人在養(yǎng)老院的住處發(fā)生性關系。去年11月的一天,趙某又以孩子要結婚為由,向他借走2萬元。在此期間,二人多次在賓館發(fā)生性關系。
3個月間,趙某以各種借口共向孫某借了6萬元錢,且從沒還過。借錢后,孫某覺得趙某對自己不像以前那么熱情了。此時孫某的積蓄已經不多,他開始懷疑趙某和自己在一起的動機是“看中錢”。
>>行兇 事先購買電棍菜刀
沒過多久,孫某從別人口中得知,趙某可能還和別的男人有染,于是懷恨在心。孫某在豐臺區(qū)劉家窯的一個過街天橋上花260元購買了一個電棍,還在超市內買了一把菜刀,藏于包中。
據(jù)孫某供述,去年12月12日早晨6點,趙某打電話給他稱晚上在賓館見面,還說自己家里有事急用錢,讓他再準備2萬元錢。當天下午2點多,孫某提前來到賓館,并將電棍、菜刀和一把匕首放在包中。
當晚,二人在賓館見面后,孫某拿出1萬元,這讓趙某非常不滿,二人在發(fā)生爭執(zhí)后一起睡下。
凌晨4點,躺在床上的孫某越想越氣,他從包里取出電棍,朝趙某的頭部電去,但電棍剛打開就因為沒電壞了。被驚醒的趙某尖叫起來,孫某順勢拿起菜刀朝她頭面部砍去,由于用力過猛,菜刀斷成了3段。孫某又從包里拿出匕首向趙某要害部位扎去,此時,趙某握住匕首跪在地上求饒。孫某頓時心軟,于是收起匕首和1萬元錢離開。
>>歸案 經女兒勸說回京自首
在走出賓館后,他將匕首和包扔到了路邊的垃圾桶,并逃回河北老家。滿身是血的趙某則掙扎著站起身敲開隔壁房屋報警。經鑒定,趙某為重傷。
回到老家的孫某有些后悔,在女兒的勸說下他寫了一封自首書回到北京投案自首。由于72歲的孫某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病,他隨后被取保候審。
據(jù)介紹,72歲的孫某曾在1975年因奸淫婦女被判刑4年。他供述稱,是趙某借錢不還還欺騙他的感情,讓他起了報復心理。“她每次管我借錢都不打借條,我的錢都讓她騙走了。”孫某說,自己曾讓趙某補借條,但是對方認為這是不信任她,拒絕寫借條,每次雙方都會為此發(fā)生爭執(zhí)。
孫某交代,他的錢已經不夠住養(yǎng)老院了,而趙某若即若離的態(tài)度更讓他覺得感情被欺騙,于是產生了一命換一命的想法。
承辦此案的房山檢察院檢察官李玉磊介紹,孫某使用的兇器是能致人死亡的工具,并且主動傷害趙某頭面部及頸部。孫某在明知其行為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前提下,仍然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存在殺人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