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9月26日電(記者周聞韜)近日,重慶市璧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系列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1名被告人冒充網絡主播詐騙,首犯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其余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4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相應罰金,對被害人進行退賠。
法院審理查明,以范某某為首的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招募業(yè)務員冒充網絡主播誘騙被害人虛假戀愛,進而騙取錢財。被告人范某某負責聯系網絡直播平臺,與平臺進行資金結算,收取和支配詐騙錢款。團伙主管、業(yè)務員領取底薪,并根據詐騙“業(yè)績”分成。該團伙在重慶璧山、銅梁、永川等多地設立詐騙點,發(fā)展下級代理進行詐騙業(yè)務指導。截至案發(fā),被害人146人,詐騙金額達21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