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定遠縣的張某與被害人小燕(化名)是同事,平時關系比較好。小燕離異后,張某更是對小燕心生愛慕之情。
2015年10月初,張某在與小燕聊天過程中,小燕有關家庭的話題引起張某不悅。張某得知,小燕與前夫離婚后仍住在一起,前夫經常夜不歸宿,小燕也準備尋找其他的感情歸宿。張某聽后非常不滿,竟產生了殺死小燕的念頭。
同 年10月25日,張某得知小燕一人在家,凌晨3時許來到肥西縣某小區(qū)小燕家樓下,攀爬至3樓小燕家室外,從衛(wèi)生間窗戶進入屋內。入室后他看到小燕一人熟 睡,便雙手掐住小燕的脖頸數分鐘,又用小燕床頭的數據線將小燕勒昏。張某松開手,見小燕仍有呼吸,又從廚房找來一把菜刀割斷小燕的手腕。
作案后,張某離開小燕家。約半小時后,張某認為小燕已經死亡,便用小燕的手機報警投案。
肥西警方接警后及時趕到現場,在小燕家小區(qū)門口將張抓獲。慶幸的是,經搶救,小燕脫離生命危險。
張 某歸案后,家人認為他的行為不合常理,提出對張某的精神狀況進行鑒定。經合肥市精神病醫(y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張某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經鑒定,小燕為重傷 二級。 肥西縣法院認為,張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實施殺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屬于殺人未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2年,賠償小燕醫(yī)藥費等經濟 損失13.26萬元。
來源:中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