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省一點修理費,程某準備將車開到河南南陽某熟悉的修理廠進行修理。為此程某將整個車頭連后視鏡都用塑料布包裹了起來,只在駕駛位正前方留下了一個不足20公分的小“視窗”,還購置了摩托車頭盔,在駕駛十幾公里后程某被風吹得受不了,又用透明膠將這個小“視窗”封了起來,駕駛條件得到“改善”后程某一路狂奔百余公里,時速一度超過70公里/小時。
警在路面監(jiān)控中發(fā)現程某的瞬間車速達75公里/小時,這樣的安全防護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最后民警對程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并將“”貨車帶離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