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nèi)新聞]江蘇首例生父賣兒案宣判,該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
年輕媽媽一覺醒來,懷里出生僅35天的孩子卻不見了,而作案人竟是孩子的親爸爸。昨日,記者從江蘇省高院獲悉,江蘇首例生父賣兒案宣判,90后父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妻子報警
孩子被爸爸送人,之前已送過一次
2013年5月29日凌晨兩點,23歲的年輕父親小磊從熟睡的妻子小佐懷中,悄悄將剛出生35天的兒子抱走,急急忙忙來到小區(qū)門前攔了一輛出租車,不久便消失在夜幕里。第二天早上醒來,小佐發(fā)現(xiàn)兒子不見了,丈夫也不見了,跑到派出所報警時,小佐幾度哭昏。
“那晚我睡著了,醒來后發(fā)現(xiàn)丈夫和孩子都不見了,打丈夫電話沒人接,我也猜到發(fā)生什么事了,我就坐在床上哭,到早上8點多也不見他們回來,就報了警。”6月3日晚,小佐在江蘇宿遷市宿城區(qū)太湖路派出所說。
“那你知道他們?nèi)ツ膬毫藛?”派出所民警問。“知道,他爸把小孩抱去送人了。”小佐說。小佐是云南人,2011年9月,她經(jīng)人介紹嫁給了和她同齡的小磊。婚后不久,兩人都辭職在家沒事做,只能依靠做瓦工的公公來養(yǎng)活。
“孩子他爸還欠人家債,我們之前也把孩子送給過別人家,希望換一點‘營養(yǎng)費’,但人家聽說要‘營養(yǎng)費’就沒要小孩。”有了之前將孩子送人的經(jīng)歷,難怪小佐在此次孩子不見后,便能一口道出“孩子爸爸抱去送人了。”
“上次你們一起將孩子送人,為何這次選擇報警?”民警問。小佐低著頭小聲說:“畢竟是親生的,我還是想自己把他養(yǎng)大。”
丈夫投案
賣了兩萬六,用來還債、買表和手機
接到報警后,民警第一時間來到小佐家中,勸說小佐讓小磊主動投案。當日下午小佐帶著小磊到派出所投案。
在派出所里,小磊不停地嘆氣:“那天晚上我看她睡著了,就將孩子裹好抱走,根據(jù)中間人說的地址打車來到市區(qū),來接孩子的是一個40多歲的婦女,她塞給我兩萬六千塊錢就把孩子抱著坐車走了,因為舍不得孩子,我還追出去幾十米。”
從小磊口中得知,他所說的中間人原來是某醫(yī)院的女醫(yī)生。“孩子當時是她接生的,后來我被債主逼債,就多次找她,希望她牽線將孩子送出去,她起初不同意,后來答應介紹了一戶人家。”
“那錢現(xiàn)在還在手里嗎?”“還了兩萬二的債,剩下的用來買手機和手表了,現(xiàn)在只剩幾百塊了。”小磊沉默了一會接著說:“要是孩子能要回來,我會借錢還給對方的。”
真相揭露
中間人原來是幕后真正買家
“真相大白了。”晚上9點左右,辦案民警了解到原來小磊所說的中間人王芹就是幕后真正的買家。王芹只有一個女兒,在小磊多次要求后,她萌生了自己留下這個男孩的想法。辦案民警說,“在我們問話的時候,王芹總是含糊其辭,稱那晚領走孩子的是一名男子,與當事人所說的不一致,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據(jù)悉,5月29日晚上來接孩子的婦女,正是王芹的姐姐。
在派出所內(nèi),還看到一名六七十歲的老大爺,他堅稱孩子當晚是他放在三輪車里領走的,錢也是他給的。但當他在派出所內(nèi)與王芹不期而遇時,王芹對著他喊了一聲爸。原來這也是王芹的主意,為了證實她所說的“是一名男子領走孩子”的說法,便和公公統(tǒng)一了口徑。
6月3日晚9點45分,小佐接過了快一周未見到的兒子,不停撫摸兒子的小手:“我不怪他爸爸,我們以后會賺錢把他撫養(yǎng)成人。長大了我也不會把這件事告訴他,我不想讓他恨自己的爸爸。”
民警將小佐母子送回了家。當天,小磊被留在了派出所,等待他的將是牢獄之災。
最終獲刑
拐賣兒童罪判處三年半
江蘇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小磊于2013年6月3日在其妻子小佐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次日被取保候?qū)?,在取保候?qū)徠陂g多次傳訊不到案,2013年11月9日,公安機關在被告人小磊家中將其抓獲歸案。在偵查階段,小磊舉報他人制造交通事故騙領保險費32350元,被舉報人分別被采取逮捕等強制措施。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小磊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考慮到小磊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小磊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應認定為立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近日,小磊因拐賣兒童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