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廣西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殺人案13日上午9時將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涉案民警涉嫌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同時,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提起總額共計123萬余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死者丈夫蔡世勇也將趕回平南縣參加庭
民警酒后闖入米粉店 開槍打死懷孕女店主
2013年10月28日,廣西平南縣大鵬鎮(zhèn)發(fā)生一起殺人案,該縣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該鎮(zhèn)某米粉店購買食品時,只因米粉店不賣奶茶,遂拔槍打死已懷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槍僥幸未死。
案件發(fā)生后,涉案民警胡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6名有關責任人被停職調查。據中央政法委2014年2月11日通報,平南縣原副縣長、公安局長周賢,公安局原政委李堅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據報道,涉案民警的家屬曾試圖通過經濟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但被受害人家屬拒絕。當地政府部門也曾提出賠償計劃,并和被害人家屬進行協(xié)商,當事人家屬一度拒絕賠償。
2013年10月31日,當地政府曾將死者吳英娘家、婆家親屬召集到一處,商議先行賠償問題。蔡世勇的姐夫賴先生表示,政府提出的賠償金額70余萬,包括死者賠償金、孩子撫養(yǎng)費等。
當地政府的這一行為引發(fā)公眾質疑:加害人為醉酒民警,政府為何埋單?2013年11月3日,貴港市副市長、平南縣委書記黃星榮接受采訪時稱,考慮到訴訟時間較長,為了盡快讓受害者得到補償,計劃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償還政府。
死者家屬索賠123萬 或得不到精神撫慰金
廣西警察槍殺孕婦案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案發(fā)后的3個多月的時間內,始終未走上司法程序,被網友戲稱為“2013年十大爛尾案件”。
除了涉案民警最終判決結果,受害人家屬的索賠金額也受到關注。因此前受害人家屬拒絕涉案民警家屬賠償,此次提出123萬元賠償,能否獲得法院支持尚存疑問。
據受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陳逸洋介紹,吳英的父母還提起了總額共計123萬余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包括死者吳英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的扶養(yǎng)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吳英的丈夫蔡世勇的醫(y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補貼、伙食補貼、交通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據媒體報道,受害人吳英的哥哥、受傷店主蔡世勇及其姐夫賴先生稱,此前他們已經從當地政府處收到70萬元的賠償,但受害人家屬未能詳細說明該筆錢的性質。
有法律人士指出,從法律上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應該按照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進行賠償,但是和普通的民事傷害案件不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要受到刑事處罰,依法律不會再有精神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