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多,做得少”,是多數人對朱家臣的印象。
他曾率領政法干警集體誓師,宣稱“決不讓任何一件違法違紀的事情在我身上發(fā)生,決不讓任何一項工作因我而延誤,決不讓任何一個過錯在我這里出現(xiàn)”。
然而,在其任內,周口的涉法信訪件居高不下,對政法系統(tǒng)的實名舉報在網絡上同樣比比皆是。而與朱關系緊密的該市檢察長李春長也在2010年落馬,其涉案金額上億元,曾被喻為“司法界第一貪”。
“他就是周口的王法。”另一政法干部告訴記者,“只要誰擋了他的財路,他就要整誰。只要愿意出錢,他也總能替你把事兒擺平。”
據傳,有干部因與朱家臣情婦不和而遭到打擊,不僅丟了官,還被羅織罪名。
曾有多家媒體揣測,朱家臣此番落馬與周口頗受爭議的“平墳復耕”運動有關,也有不少網友稱其“遭了報應”。
但記者走訪得知,朱家臣并未進入負責“平墳”工作的市殯葬改革領導小組,其所轄的市級政法隊伍也未參與“平墳”工作。河南省紀委官員亦向本刊證實,朱家臣案與“平墳”沒有任何關聯(lián)。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朱家臣被盯了至少半年,曾有過自保之舉。但他在官場為人一般,個性很強,與市委主要領導關系緊張,“沒有人愿意拉他一把。”
在其落馬后,周口日報連發(fā)兩篇社論,分別以“確保政治上的堅定性”和“保持思想上的純潔性”為題,論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文章意有所指地說:“如果整天只想著個人利益,無視全市發(fā)展大局,片面強調本地區(qū)、本部門工作的特殊性,希望全局利益服從自己的局部利益,只會給我們的發(fā)展造成損害。”
“朱拱拱”洛寧政績
1955年,朱家臣出生于商丘市虞城縣黃冢鄉(xiāng)。他大學畢業(yè),有銀行管理經驗,35歲就被委以洛寧縣委書記的重任。
洛寧縣一名韋姓退休領導告訴記者,朱家臣行事大方,講話利落,但有些高傲率性。“那年頭,縣里許多老同志都是四五十歲,他一個小年輕,初來乍到卻不留情面。開會時只要有人遲到,不管是誰,都會被他點名罰站,像老師管教學生一樣。”
據老韋回憶,朱家臣喜歡傍晚時分獨自騎著自行車在縣城轉悠,他還常搞“突襲”,不打招呼就走進干部家中。
朱家臣用人同樣由著性子,不講“規(guī)矩”。在一次外出返程途中,其乘坐的吉普車正穿越干涸的洛河河床,不想上游下雨,水勢突漲,車輛被困河心小島動彈不得。危急時刻,朱家臣被眾人抬出,逃過一劫。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參與施救的人事后均得到提拔任用。
朱家臣“落馬”的消息傳回洛寧,有人表達惋惜。不少老干部表示,當年的朱家臣闖勁十足,才干突出,頗有志氣。
1993年,朱家臣提出拍賣“四荒”,以50至100年為使用期限,誰買、誰治、誰受益。他把信息發(fā)布會開到了洛陽市區(qū),還請來中央和省級媒體進行宣傳。
為解決縣城用電困難,他推動興建洛北大渠。修渠缺少資金,朱家臣一面往省里要錢,一面強行募資。全縣干部職工,按職級高低“認捐”,有單位直接扣除了職工一個月的工資。
洛寧縣委曾承諾將來降低電價,同時歸還本息,但大渠建成投產后,電價未能下降,集資款也不了了之。
當地對朱家臣的這些作為褒貶不一,有人稱其能力強、辦法多;也有人借用“豬”的寓意,給他取了個“朱拱拱”的蔑稱。
但一個較為公認的說法是,朱家臣在洛寧政績突出。作為洛陽市經濟狀況最困難的縣,在朱主政期間,一度升至中游水平。
1994年5月,朱家臣改任洛陽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在其領導下,該部門連續(xù)多年榮獲全市責任目標一等獎。此時的朱家臣還收獲了人生中的第一項“國家級榮譽”:因出色完成向上級報送信息工作,2000年3月,他被中共中央辦公廳評為先進個人,也因此登上了《洛陽當代英雄志》的花名冊。
然而,造化弄人,原本一路高歌猛進的官場新星仕途卻開始“滯留”。其在洛陽市委副秘書長的崗位上待了8年,46歲擔任周口市委常委后又“原地踏步”了12年……
有官場人士推測,朱家臣是因為提拔無望,所以自暴自棄,迷失了自己。在行將退居二線之際,落得個如此結局。